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

题目

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下列各选项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是()。

  • A、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 B、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 C、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 D、建筑面积在1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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