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哪些情况?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题目

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哪些情况?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根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3个方面:
①违法事实确凿。
②处罚有法定依据。
③适用于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5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
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方式和过程:
①表明身份,即出示有效的必要的证件,表明当场处罚行为的人员合法的执法身份。
②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即必须有证据认定违法事实,并向被处罚人员说明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
③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④送达,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⑤备案,即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