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

题目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0%,将外资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许可权限下放给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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