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特区内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2008年

题目

某特区内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2008年正在进行减半征税期间,2008年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没有被认定,2008年企业实现应纳税所得税额是100万元,则2008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2.5万元。

更多“某特区内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2008年”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