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市、区)建筑工程项目,选择一般计税办法,如何预缴税款?
跨县(市、区)项目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劳务派遣人工费支出是否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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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跨县(市、区)施工的,应如何向国税机关预缴税款?()A、向其中一个县(市、区)国税机关预缴税款B、分别向所跨县(市、区)国税机关预缴税款C、向所跨县(市、区)上一级国税机关预缴税款D、可不预缴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销售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销售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税款。
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A、全部价款B、全部价款减分包款C、全部价款加价外费用D、全部价款加价外费用减分包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A、1%B、2%C、3%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