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期限和办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判断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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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A、三十日 B、六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判断题)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如何向监察机关申诉?
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或行政处分的复核决定不服的,可向()提出申诉。A、人民检察院B、人民法院C、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D、司法局
受处分人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对超出法定期限的申诉按一般来信来访处理。A、10天B、20天C、30天D、40天
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政纪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是()。A、不服同级监察部门行政处分,并在法定申诉期限内提出申诉的案件B、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C、需要由本级监察机关办理的其他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D、只要申诉的案件都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