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题目

论述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宪法。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我国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2、法律。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这里仅用狭义的法律。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这三类都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6、规章。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则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另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