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
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闰法。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玛丽的行为能力适用法同法 B.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 C.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 D.如该合同适用英国法律,则不应包括英国的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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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B、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D、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关于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后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中方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因为当事人选择了乙国法,故包括乙国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 B.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选用了FOB 贸易术语,但是由于其在争议解决条款中选用了乙国法,故排除FOB 贸易术语的适用 C.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甲国当事方申请承认其本国就该纠纷做出的判决,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D.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对甲国判决作出了予以承认和执行的裁定,那么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B、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韩国法律C、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电子商务中当事人未约定准据法或者约定的准据法无效时,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包括()。A、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B、适用交付拷贝的地方的法律C、适用缔约时许可方所在地的法律D、适用缔约时被许可方所在地的法律
在解决合同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上,各国所采取的做法主要有()A、适用法院地法B、适用当事人属人法C、适用合同缔结地法D、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E、在多种法律中选择适用
中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B公司于1999年7月1日在C国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万台家用洗衣机。后发生了纠纷诉之中国法院。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