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A楚某,出生于中国,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B王某,出生于英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英国公民。C孙某,出生于中国,父母双方均为无国籍人,定居在中国。D蒋某,出生于法国,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法国,本人出生时获得法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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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某是美国人,1999年10月与中国公民李某结婚后定居法国,2000年7月甲某向美国申请放弃美国国籍获准,同月21日查某以与中国公民结婚的理由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未获得批准。则关于查某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美国法B、中国法C、法国法D、查某自己选择的法律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下列法律关系中不由国际私法调整的是()。A韩国公民甲和日本公民乙在美国结婚B中国某企业与法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C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香港结婚D荷兰籍甲船与英国籍乙船在台湾海峡相撞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纳税人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有()。A、在沈阳某高校任教的中国公民张某B、在大连有住所的中国公民王某C、在某外资企业受雇的中国公民李某D、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专家约翰
中国公民夏某(男)与中国公民冯某(女)1997年在沈阳结婚。婚后夏某自费到加拿大留学,200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美国纽约州一家公司找到工作。2002年8月,夏某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纽约州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夏某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冯某。冯某在经过一番咨询后,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纽约州法院已经受理夏某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冯某的离婚诉讼?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