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6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2016年6月7日付款。2016年5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和付款的先后顺序的,甲公司在乙公司没有交货之前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B.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甲公司在乙公司交货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C.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D.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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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201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了该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又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了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