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交叉”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外乎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失误)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或故障)两大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即人、物两大系列时空运动轨迹的交叉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所在。
轨迹交叉的事故致因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在同一时空相遇(或逆流能量轨迹交叉)所造成的,有时环境也是造成它们及其相遇的条件。A、违章操作和设备故障B、危险源和隐患C、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D、违章指挥和环境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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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轨迹交叉论对事故的认识是:()和( )相遇,就是发生事故的时间和空间。
事故轨迹交叉原理的侧重点是人的失误难以控制,但可以控制设备、物流部发生故障。管理的重点应放在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交叉。()
根据轨迹交叉理论,避免事故发生的预防原则有三种()A、采取本质安全法则B、防止和避免人和物的运动轨迹的交叉C、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D、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弗兰克·伯德的管理失误理论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必须认真追究。
失误—安全功能是指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等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